梅兰芳之演剧生活,今日已臻极域。今后所应积极进行者,即为赴美游历一事。此与梅一生事业,大有关系。吾人对于梅赴美之希望甚大,兹限于篇幅,略举大要如下:(一)考察欧美剧场状况,及戏曲学校情形。(二)赴电影中心之好莱坞特,考察电影事业。(三)表现中国旧剧之奥妙,以及音乐行头之美。
归国后,梅应建设之事业,(一)建筑大剧场。(二)开设戏剧学校。(三)组织电影公司。于此三项中,为着手改良中国戏剧与电影之准备。梅今后之大企业,当不外乎是,此在梅之努力进取矣。
(《北洋画报》1927年4月23日)
文章转载自肖迪、封杰著作
《梅兰芳纪念集》201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